政策名称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五保供养) |
办理依据 | 1、《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杨管社发〔2016〕347号) |
办理条件 | 具有杨陵区农村户口,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
政策标准 | 每人每年6000元。 |
办理部门 | 区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杨陵区农村五保对象申请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1、本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他人提出申请。 |
主管部门 | 区民政局 |
政策名称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五保供养) |
办理依据 | 1、《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杨管社发〔2016〕347号) |
办理条件 | 具有杨陵区农村户口,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
政策标准 | 每人每年6000元。 |
办理部门 | 区民政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户籍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 |
申请材料 | 1、杨陵区农村五保对象申请审批表; |
办理流程 | 1、本人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他人提出申请。 |
主管部门 | 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