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2014年11月27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申请对象:户籍在本行政区域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省内非杨陵区户籍需出具社区的居住证明。
办理程序:本人或家庭成员持2代身份证及户口本到区群众大院或各镇办便民服务大厅即可免费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优待服务:(1)免费进入收费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2)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3)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4)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5)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有关优待服务;(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优待服务。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8701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