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因暴雨、洪水、冰雹、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可申请救助。
补助标准:(1)房屋修缮:2000元;(2)房屋重建:贫困户补助5000元,低保户补助10000元。
审批程序:(1)灾民自愿申请;(2)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村委会审查、公示后报镇(办)审核;(4)区民政局审批。
资金发放途径:区民政局统一发放个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87012346
申请条件:因暴雨、洪水、冰雹、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可申请救助。
补助标准:(1)房屋修缮:2000元;(2)房屋重建:贫困户补助5000元,低保户补助10000元。
审批程序:(1)灾民自愿申请;(2)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村委会审查、公示后报镇(办)审核;(4)区民政局审批。
资金发放途径:区民政局统一发放个人提供的存折账户。
承办单位: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8701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