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重大疾病补助政策(城乡一致)

享受对象:患有重大疾病的参合患者。

政策标准:将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22种重大疾病纳入大病保障病种范围,以上疾病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办理程序:患有重大疾病的参合患者于出院后60个工作日内将住院相关资料提交到辖区镇办卫生院(在直通车医院住院的直接交到医院合疗科即可),办理补助手续。 

承办单位:区卫生局合疗办  咨询电话: 8701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