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情况

我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国省奖励扶助政策。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国家奖励扶助对象172人,独女奖励对象12人,特别扶助对象17人。2018年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农合补助对象9824人,2017年底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5115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党工委 管委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制定了《杨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导向政策的通知》、《杨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杨陵区60岁以上失独家庭夫妇扶助标准和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后又多次发文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扶助标准,多出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并把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和奖励扶助工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纳入年度考核。

二、深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近年来,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各项计生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一是政策培训。坚持每年巡回各镇、街道办对村(社区)计生干部进行计生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工作培训,有效提高基层干部政策水平。二是制作大型宣传牌。结合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在各村(社区)设立计生优惠政策和奖励扶助政策宣传牌100多块。三是在区级相关部门和全区各镇(办)利用有线电视、标语、计生政务(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全面深入地宣传了中、省、区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和扶助标准等,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三、不断完善和落实地方性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2005我区制定了《杨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导向政策的通知》,2006年又下发了《杨陵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2009再次进行了修定,将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元,2015年又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元,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下岗职工独生子女保健费所需资金全部由区财政承担,2017年共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92万元;对子女在2001年前出生,放弃生育二孩的家庭办理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储蓄;对自愿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双女家庭办理一次4000元的养老储蓄;在农村征地拆迁客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对旬生子女领证户增加1个人份双女绝育户培训半个人份的份额的集体土地补偿款和拆迁户分配面积,各村全部给予兑现。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绝育户在各类企业招收从业人员或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和招收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的夫妇或者其子女。对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优先给予困难救济,优先纳入低保和特困户建户范围。

提高计划生育奖特扶家庭补助标准。在全面落实中省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城乡政策一致的原则多次对扶助标准进行调整,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标准与城市退休人员补助标准一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补助金按106元发放。农村失独家庭扶助标准与城镇失独家庭扶助标准相同,一次性补助标准也不分农村和城市;从2015年开始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失独家庭扶助对象,扶助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000元和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所有提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2018年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340元和27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350元。截止目前,全区10户失独家庭的一次性补助金已按照每户3万元的标准全部兑现到位。

四、严格审核程序,强化信息管理

为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在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突出一个重点,完善两种制度,严把三个原则”的机制作为工作保障,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突出“一个重点”即把对象资格确认作为重点。在入户审核工作中,坚持“三问、三看、四见面、四核查”。“三问”即:问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三看”即:看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四见面”即与核查对象见面、与邻居见面、与村干部、离职老干部见面;“四核查”即核查是否符合条件、核查证件、协议书和节育措施,做到资格确认准确无误。完善“两种制度”,一是建立区、镇(街道办)、村三位一体的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实行镇(街道办)领导包片,计生办同志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中心户长包对象户的三级责任制。二是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保证了资格确认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做到不错、不漏;二是坚持操作过程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三是坚持评议、审核、公示、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四是区卫计局组织专人对新增奖特扶对象逐户进行审核,严格入口关,确保新增奖扶对象确认准确率。

为了方便基层工作、便于对奖扶、特扶对象进行年审,保证对象的真实性,2018年卫计局及时为各镇办更换了电脑、读卡器、采购了“人脸活体比对”系统,对象可以利用电脑和手机进行资格审核,极大的提高了审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及大的方便了计划生育奖特扶对象。从实行奖励扶助制度以来,我区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准确一直保持在100%。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在办理二孩生登记时要对已经享受的政策和独生子女保健费进行退出,仅李台街道办2017年退回各类奖励资金达4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