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十三五”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和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一、基本社会服务
建立完善基本社会服务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应的物质和服务等兜底帮扶,重点保障特定人群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与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本领域服务项目具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补贴、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基本殡葬服务、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等。
(一)重点任务。
1.社会救助。
(1)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量化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扶贫标准。
(2)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强化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功能。
(3)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4)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水平,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
2.社会福利。
(1)完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制度。
(2)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3)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项工作。
3.社会事务。
(1)建立和完善公民婚姻信息数据库。
(2)完善儿童被收养前寻亲公告程序,全面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
(3)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推行火葬区骨灰和土葬改革区遗体规范、集中节地生态安葬。
(4)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健全地名管理法规标准,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地名信息化服务。
4.优抚安置。
(1)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各项制度政策,提升对复员退伍军人、军休人员的优抚安置和服务保障能力。
(2)完善优抚政策,适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
(3)将优抚安置对象优先纳入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等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优抚安置对象社会化服务平台。
4.养老服务。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50%,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不低于30%。示范区、杨陵区、镇(街道)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全覆盖,老年人健康素养提升至1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5%。
(2)养老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到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养老服务改革政策体系、行业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及时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建立健全城乡失能、失独、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帮扶制度,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
(4)推进养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鼓励面向老年人开展募捐捐赠、志愿服务、慈善信托、安全知识教育、急救技能培训、突发事故防范等公益慈善活动。依法加强对公益慈善组织和公益慈善活动的监管。加强民政部门与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对接和工作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5)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制定实施本地区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新建居住区应按照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每百户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提供相应政策扶持。统筹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按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6)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为老服务模式。加快建设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对接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结合,让老年人获得“触手可及”的服务。
(7)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示范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同时,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政府投资建设、改建和购置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8)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清理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人才等扶持政策。鼓励采取特许经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9)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培育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机构,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申报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实行挂牌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10)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农村互助幸福院发展,改善设施提哦啊见,加强运营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临时短期托养、文化娱乐、助餐等服务。加快农村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医养融合服务。
(11)完善医养结合机制。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统筹落实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12)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养老机构按规定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和医务室、护理站等。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养生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13)发展老年医疗与康复护理服务。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促进健康老龄化理念和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普及进社区、进家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为老年人开展义诊。
(14)推动老年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对社区道路、休憩设施、标识系统的综合性无障碍改造,重点做好居住区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电梯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及基本生活辅助器具配置。
(15)积极开展老年文化活动。健全为老文化服务工作机制,丰富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文化产品。创建文化养老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活动设施。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丰富多彩的老年群众文化活动。
(16)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理顺老年教育发展的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单位和机构创办老年大学或老年学校,鼓励街道(镇)建立老年人学习场所。
(17)关爱老年人身心健康。引导、组织专业社会组织在街道(乡、镇)在社区(村)设立心理咨询室,培训基层社区心理辅导员。整合和开发辖区心理咨询服务资源,组织专业人员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知识培训。鼓励邻里交往和互助,动员和组织城乡社区(村)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陪伴等服务。
(18)积极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坚持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并重,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登记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
(19)发展老年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倡导和支持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等志愿活动,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病残老年人提供服务。到2020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2%。
(二)保障措施。
1.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设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经办平台。
(2)整合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2.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以相对集中、分散服务、辐射带动为原则,支持居家养老设施、医养结合设施、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等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和服务设备。
(2)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
(3)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老年人口增长情况,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老龄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4)优化为老服务人员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和引进老龄事业专业人才,发展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形成专职干部、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人才队伍。
3.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城镇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推进社会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
4.支持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殡葬服务设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提供适合残疾人特殊需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本领域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和保险待遇、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支持等。
(一)重点任务
1.残疾人基本生活。
(1)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进一步生活保障。
(3)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2.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
(1)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2)建立健全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体系,提高重度残疾人医疗服务能力。
(3)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3.残疾人康复、教育、文体和无障碍服务。
(1)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防盲治盲、防聋治聋等重点康复项目。
(2)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
(3)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13年免学费教育。
(4)加强通用手语、通用盲文的规范与推广。
(5)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
(6)为视力、听力残疾人等提供特需文化服务。
(7)加快推进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二)保障措施
1.支持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项目,配备基本服务设备。
2.提升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区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道配、文化体育等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推动形成杨陵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服务网络。
3.加快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提升师资力量水平。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护理照料、就业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人才队伍。
4.完善残疾人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依托中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搭建区级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服务残疾人的电子产品、移动应用软件等开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