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成效明显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比较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尤其是针对中老年人采用发布虚假广告和不正但手段推销产品,五道河欺骗消费,老百姓深恶痛绝。为此,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和督查检查办法,确定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任务,建立了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制度规范同步推进的部门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在局政务网站设置“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栏开展宣传的同时,及时通过“食安杨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整治工作信息,最大程度的发挥了网络和新媒体的宣传效应。协调组织开展了6场次集中宣传活动,印发“远离食药非法会销,提倡理性健康消费—告广大市民书”5000份,在居民小区、公园等场所向群众发放的同时,通过《杨凌时讯》刊发。向示范区专项整治专栏推送工作信息44条次,编发整治工作简报6期。

三是严格查处。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435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宾馆酒店3289家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69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抽样检验1000批次,协调开展联合检查2次,立案4起,结案4起,对13件食品标识标签涉嫌存在虚假信息的投诉举报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全部办结。

四是公示惩戒。按照《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和《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对立案查处的4起案件在局网站公开的同时,及时上传陕西省公共信用平台公开,并对2017年查办的8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通过《杨凌时讯》公开发布,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下一阶段,杨凌示范区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下狠手,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示范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