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第四十四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

1

(杨管)食药监食罚〔2018〕1号

杨凌健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杨凌健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610403******848N

孔勇

杨凌健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300g的黑苦荞,以及规格为150g的黄苦荞茶,含有的三种微量元素未在营养标签成分表中标注含量。

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履行方式:自动履行

履行期限:15天

 

处罚机关: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18年5月10日

(杨管)食药监食罚〔2018〕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