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
根据《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2014年,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将开展保健食品流通环节许可证办理工作,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业务办理依据
1.《食品安全法》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办法》
二、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条件
申请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制定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储存制度、出库制度、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培训等管理制度;
2.建立台账,内容包括记录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批号、数量、供货商等内容;
3.经营的保健食品应有相对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
4.对从业人员建立健康体检档案;
5.库房及储存环境应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设备设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办理业务时所需材料
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按照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保健食品企业流通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开办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仓储场所证明文件(房屋/土地产权证明,如租赁的并要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
4.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5.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文件、食品安全及质量管理目录(产品索证制度以及人员、场地的卫生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7.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材料;
8.申报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
9.保健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1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几点要求
1.经营保健食品的专营店或者兼营店,在通知下发后,应按要求到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保健食品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未办理证照的将不得经营保健食品。
2.经营单位要按法规要求,留存保健食品供货方资质、票据和保健食品注册相关资料。
3.申请企业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4.申请相关资料在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版块下载
联系人:夏继明 电话:18991290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