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6月8日上午,杨凌示范区在新时代广场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示范区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郑小玲亲临现场对广大群众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讲解。示范区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公安、杨陵区食安办、街道办及社区等部门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发放《质量知识与消费指南》、《农资打假宣传单》、《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常识》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上百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起。
实现食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和责任。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按照要求,开展 “四进”活动以及主题日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工作,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杨凌示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