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
为了迎接西安世园会的召开,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游客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我局决定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旅游景点、学校食堂等餐饮单位服务管理,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消费者饮食安全,确保西安世园会成功举办。
二、检查重点
1、旅游景点及餐饮街;
2、重点学校食堂;
3、乡镇所在地餐饮单位;
4、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
5、各类餐饮单位持证经营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2、是否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4、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报告制度、责任制度建立情况;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6、是否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有无台帐记录;
7、有无外购散装熟食及凉皮、凉粉、饸饹等食品;
8、是否供应冷荤凉菜;及“五专”制度执行情况;
9、学生集体供餐是否进行留样,有无留样记录;
10、 是否进行餐具消毒,消毒方式,消毒记录,消毒后的餐具是否进行保洁;
11、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及是否按规定剂量使用添加剂;
12、餐厨垃圾处理去向及登记情况。
四、检查时间
4月10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在检查期间,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旅游景点、餐饮单位及学校食堂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笔录及监督意见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6月1日至10月份为巡查阶段,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五、几点要求
1、认真自查,全面规范。
各餐饮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进行自查和改进,主要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台帐记录情况以及设施和设备的检修运转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严格监管,依法处罚。
对于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视情节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于思想不重视、安全隐患大的单位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