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商、电商、网商等业态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网上购买一些商品。其中隐形眼镜(含美瞳)及其护理液、避孕套、早孕试纸等属于医疗器械。在网上购买医疗器械,有价格便宜、方便省时、保护隐私等优点,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健康和权益。
2018年3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按照该办法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并且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活动。而无论自建网站或第三方平台,都应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上述两个证件。同时,销售时应展示所售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禁忌症等信息,并做好医疗器械销售记录。
在此,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网购医疗器械消费警示,温馨提示各位消费者,医药产品属于特殊商品,购买时尽量通过正规可靠的渠道。网购医疗器械时,至少要查验以下四个方面的资质是否齐全:一是出售方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是出售方或第三方平台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三是准备购买的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参数、说明书等;四是索取盖有出售方公章的正式销售凭证。
如对网购医疗器械的质量有疑问,可以在国家药监局网站的数据库里通过注册证号查询其真伪,也可以拨打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87036905查询。我们将一直为人民的健康和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