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食药局“五项举措”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为切实加强辖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特殊药品安全和质量事件发生,示范区食药局采取“五项举措”加强监管,全区药品市场安全持续向好。

一是完善机制建设。将特殊药品作为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将特殊药品监督检查纳入飞行检查序列,对涉及特殊药品的单位实施全年不少于两次的飞行检查,实现管理严谨规范,执行有力。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严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使用等方面的行政审批,结合省局事权下放通知要求,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使用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并进行挂网公示。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在确保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情况下,重点采取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等形式,使被检查单位在生产、经营、常态下接受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进一步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

四是强化培训指导。针对当前药品监管工作新形势,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的指导,年内多次召开药品方面的培训会和现场观摩会,向基层监管人员讲解特殊药品的范畴、类别、特点、监管要求等知识。同时,组织召开从业人员培训会,重点对经营、使用单位采购、储存、调配特殊药品的政策法规“五专”、“三专”管理等知识进行辅导讲解,进一步提升特殊药品从业人员规范生产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药品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为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协同查处涉及药品的重大违法案件,研究解决有关特殊药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互通药品监管情况,确保杨凌辖区药品“安全,有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