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陕西省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湖北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的蛇胆川贝液,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的跌打活血散,四川省通园制药有限公司的小儿咳喘灵颗粒10批次产品采取控制措施,停止销售使用。
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通过食药监管工作群、医药交流群进行通知,告知问题药品紧急处置事宜。并对药品批发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一时间进行电话通报,要求涉药单位立即进行认真自查,同时组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开展涉事企业不合格批次药品的现场检查,自8月26日开展紧急排查以来,共对70余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辖区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经营使用湖北济安堂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不合格批次药品。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药品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药品风险影响面,确保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