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情况的公示2016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按照《陕西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抽调检查人员,于2016年5月19日、5月27日对杨凌华仁堂大药房五店(单体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组讨论,认为该企业整改结果符合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监督电话:029-87033983;传真:029-87035961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南门

邮 编:712100

特此公示。


                                                   2016年5月30日



企业

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检查

日期

现场

检查人

杨凌华仁堂大药房五店

零售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疫苗)

杨凌示范区渭惠路汽车站

2016年5月27日

张海龙

杨 浩

何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