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放管服”,按照《示范区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实行“四证合一”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杨管食药监发[2016]106号),我局2018年10月18日抽调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标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对“杨凌丹鹤堂医药有限公司(单体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组讨论,认为该企业符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标准和静态药品GSP规范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10月21日-2018年10月27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监督电话:029-87033983;传真:029-87035961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南门
邮 编:712100
特此公示。
2018年10月20日
企业 名称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兼营范围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检查 日期 | 现场 检查人 |
杨凌丹鹤堂医药有限公司 | 零售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疫苗)。 | 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 杨凌示范区永安路锦绣花城南区南门108号商铺 | 无 | 2018年10月18日 | 张海龙杨浩 刘刚 何晓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