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药品零售企业“四证合一”检查验收情况的公示

为深化行政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放管服”,按照《示范区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实行“四证合一”审批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杨管食药监发[2016]106号),我局2018年8月31日抽调监管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陕西省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验收标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对“杨凌众康医药有限公司(单体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组讨论,认为该企业符合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标准和静态药品GSP规范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9月1日-2018年9月7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杨凌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监督电话:029-87033983;传真:029-87035961

  通讯地址:杨凌示范区东新路2号方圆大厦南门

  邮  编:712100

特此公示。

 

                                      2018年8月31

 

企业

名称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兼营范围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检查

日期

现场

检查人

杨凌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零售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疫苗)

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

杨凌示范区康乐西路隆发城市广场北区1045号商铺

2018年8月31日

杨浩

张东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