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杨凌示范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全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工作方案》〔2020〕107号文件要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系统高度重视、积极响应、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全区范围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监督检查。
2021年1月6-7日,省药监局杨凌示范区分局安兴国副局长带队,对杨陵区1个疾控中心、7个新冠疫苗接种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按照职责,结合工作要求,重点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接种单位人员是否资质齐全、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储存疫苗的冷链运输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设备运行是否良好;疫苗储存配送全过程温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实时监测记录,数据是否真实、原始、完整、准确;接收疫苗时是否索取疫苗储存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发货、收货人员是否按要求签字等。
经检查,截止目前杨陵区疾控中心共收到450人/份新冠病毒疫苗,按照疫情防控办的安排,调拨到全区7个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各接种点能够及时上传疫苗追溯使用信息,都能够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疫苗存储运输冷链管理要求。
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将做好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切实保障公众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