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计算方法概述

工业经济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其最终成果由工业增加值具体体现。工业增加值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分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由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通过抽样调查取得并反馈各市(区)使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算较为复杂,它是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基础上经过计算和评估得出。一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七成以上,其总量和速度决定了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总量和速度,故本文以示范区为例,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计算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和分析,以期对我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有益参考。

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计算方法

国家统计制度规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采用分行业增加值率法计算

规模以上工业现价增加值总量=各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小类现价增加值之和。

各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小类现价增加值=各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小类工业总产值×行业小类工业增加值率(行业小类工业增加率由上年度工业成本费用调查确定)。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

工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基期现价工业增加值)-1

可比价工业增加值=∑(行业小类现价增加值÷行业小类工业价格指数)

行业小类价格指数是反映工业品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的相对数,由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对工业品出厂价格进行抽样调查取得。

综上所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的计算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即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率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率通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报送的报表取得,报表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增加值速度的计算。

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评估办法

为了更好地衔接国家、省、市、县级工业增加值增速,国家和省统计局还通过调整系数来评估各省、市工业增加值增速。具体办法是:

1、省级:国家统计局根据经济普查与工业月度产值报表衔接程度,以及国民经济核算专业与工业专业的速度衔接,确定陕西省工业可比价增速的调整系数为0.828,即在测算出的我省工业增加值增速的基础上乘以0.828,作为陕西省最终工业增加值增速。

2、市(区)级:在国家统计局确定调整系数的基础上,陕西省统计局工业处根据各地工业产值报表的报送质量,还确定了一个调整基准系数为0.913(即在测算出的各市区工业增加值增速的基础上乘以0.913,作为各市区最终工业增加值增速),此系数是动态变化的,一般视报表质量的高低进行增减。报表质量主要从以下十个方面来审核:一是分企业产值增速,按照分企业产值增速分为六个档次,速度>10倍、6-10倍、4-6倍、2-4倍、1-2倍、负增长;二是同期数为零的;三是人均产值超出行业3倍的;四是万元产值用电量超出行业标准的;五是产销率低于70%;六是环比、同比增速过高的;七是总产值、产量、用电量有调整量的;八是同期数与上年不一致的;九是当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速与用电量增速的匹配性;十是总产值增速与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应交增值税增速的匹配性。

三、示范区工业增加值增速评估分析

以1-8月份数据进行评估分析。

我区51家规模以上企业分布于17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其行业增加值率、1-8月份价格指数和产值以及通过以上方法计算得出的现价和可比价增加值具体见下表:

1-8月份我区规模以上工业行业大类有关数据表

单位:亿元

名称

现价

产值

增加值率

现价

增加值

1-8月累计价格指数(上年价格=100)

可比价

增加值

1、农副食品加工业

14.35

0.26

3.73

100.16

3.72

2、食品制造业

0.52

0.36

0.19

105.75

0.18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88

0.36

0.32

102.76

0.31

4、非家用纺织业

0.68

0.36

0.24

86.55

0.28

5、木材加工业

5.67

0.4

2.27

103.2

2.20

6、家具制造业

0.29

0.23

0.07

100.45

0.07

7、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23

0.36

0.08

100.9

0.08

8、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13

0.48

0.06

101.66

0.06

9、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6.81

0.25

1.70

109.17

1.56

10、医药制造业

5.78

0.44

2.54

102.45

2.48

11、塑料制品业

0.77

0.36

0.28

99.29

0.28

12、金属制品业

1.96

0.28

0.55

100.77

0.54

13、设备制造业

1.81

0.36

0.65

100.82

0.65

14、汽车制造业

0.18

0.36

0.06

99.06

0.07

15、其他制造业

0.3

0.36

0.11

107.11

0.10

16、电力供应

1.1

0.36

0.40

106.1

0.37

1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21

0.36

0.08

100.95

0.07

合计

41.67

-

13.33

-

13.03

由上表计算截止8月份我区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增速:

可比价工业增加值增速=可比价工业增加值(13.03亿元)÷基期(上年同期)现价工业增加值(11.1亿元)=17.39%

而省统计局反馈我区的2012年截止8月份工业增加值增速为25.1%,远高于17.39%的计算结果,调整系数达到了1.443(省统计局调整基准系数为0.913),居全省11个市区之首。我区调整系数高出省局调整基准系数0.53,一方面说明我区工业报表质量较高、数据衔接较好,在整体表现上获得了加性效应,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省统计局对我区工业统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四、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低于工业总产值增速的原因分析

7、8月份,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累计增速分别为39.1%和35.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25.2%和25.1%,产值增速高于增加值增速13.9和10.4个百分点。造成产值增速和增加值增速不同步的主要原因是示范区的工业产业结构不适应国家核算方法,具体反映在统计指标上就是工业企业增加值率不高和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偏高。

由上表可以看出,1-8月份示范区涉及的17个工业产品大类行业中,产值超过50%的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肥料制造业)工业增加值率都不高,只有0.26和0.25,且价格指数都高于100。17个工业产品大类行业中有14个价格指数高于100,其余3个虽低于100,但产值占比很小,不到4%。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的高低不但取决于工业经济发展的速度,还取决于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还受制于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