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是指杨陵区新农合参保人员持合疗证、转诊单(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在杨陵区以外的陕西省内城乡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就医地即时结算的行为。
一、申请省内异地报销的对象1、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杨陵区内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省内异地协议医院住院治疗。2、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杨陵区,因患急症在省内异地协议医院的急诊留观(≤72小时)或住院治疗。3、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在外地务工或随父母子女异地长期居住,在居住地协议医院住院治疗。4、大学生异地治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因病在异地协议医院住院治疗。
二、办理程序1、省内(跨省)转诊。在区内公立二级定点医院(杨凌示范区医院)就诊,因病情需要转往异地协议医院的,可在医院办理网上转诊,打印联网直报转诊表,患者持转诊表合疗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异地协议医院就诊。特殊情况不需要转诊:(1)急性重大传染病,危重、急症患者;(2)5岁以下儿童;(3)65岁以上老人;(4)孕产妇到上级协议医院就诊的;白血病、恶性肿瘤、术后复诊(限1个月内)到上级协议医院就诊的,患者只需开具首次住院转诊单,后续就诊免开转诊单,使用复印件即可。2、异地备案。长期异地居住、务工的,在居住地就诊,需携带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合疗证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服务大厅(杨陵区人力资源2楼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打印备案表,持备案表、合疗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协议医院就诊,即可联网直报。
三、省内异地就医费用结算患者须在杨陵区(杨凌示范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或在杨陵区城乡居民“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然后持身份证、转诊单(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合疗证、到省内协议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在就诊医院即可完成新农合报销,个人只需承担自付部分费用。新农合每人每年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分别为:医院等级个人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省级协议医疗机构三级300055二级200065
四、其他特殊政策1、0-14岁儿童、五官科按同级起付线的70%执行。2、重症精神类疾病在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执行2000元起付线。3、肺结核病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
咨询电话:8701231087012993
杨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