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陵区医疗保障局,示范区社保中心,各定点医院和药店:

    现将《杨凌示范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12


杨凌示范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医保发〔2019〕3号)文件要求,决定于20194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方式

(一)启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415日,在杨凌后稷公园广场举办杨凌示范区“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医药机构、医务人员、监管部门共同发布维护基金安全的倡议,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示范区人社局牵头,杨陵区医保局、示范区社保中心配合)

(二)开展新闻媒体宣传

活动开展期间,通过示范区管委会网、杨陵区政府网、杨凌电视台、杨凌时讯、杨凌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播放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宣传片,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曝光典型案件,扩大宣传效果。(杨陵区医保局和示范区社保中心分别负责)

(三)贴近群众宣传

活动开展期间,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要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取药窗口、“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人群密集场所和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悬挂“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横幅,组织人员发放宣传折页,通过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字幕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题宣传片。杨陵区医疗保障局要结合实际,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乡镇、农村,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示范区社保中心牵头,杨陵区医保局、各定点医院和药店配合)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区乡镇,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宣传,让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知晓举报途径、奖励政策和申领程序。

(三)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欺诈骗保主要表现,警示欺诈骗保危害,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参保群众的辨别能力、守法意识,引导和鼓励参保群众自觉抵制欺诈骗保行为,共同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涉及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安排,协调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加强组织动员,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要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告知举报投诉渠道,宣传解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增强宣传实效。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交流,杨陵区要将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于201956日前报示范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