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药品门诊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陕医保办发〔2023〕33 号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14 10:29

202311141442446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