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化学制剂招标项目
二、采购预算:9.9万元
三、采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5月11日17:00前
招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产品明细及参数:
(一)参数要求
1、亚氯酸钠
2、氯酸钠
3、31%盐酸溶液
(二)售后服务
1、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供货时限、供货方式)。
2、明确高危化学物品储存及保管要求事项和协助事项。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供应商委托人代表委托书;
5.供应商委托人身份证;
6.产品的代理授权书、注册证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文件;
7.高危化学物品经营特许备案和资质资料。
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持有者公章,否则无效。
(一)各供应商自报最短工期。
(二)供应商需报总价,包括运输费、场地费、培训费、检测费、人工费、保修费、资料费、票据费等相关费用。
(三)采购文件中应提供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原件为准)。
如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要求,取消其参会资格。
七、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须知:
(一)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供应商委托人代表委托书(内附被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合同文本。
6.化学制剂质检报告(符合行业标准)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二)其他须知:
1.供应商要仔细阅读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自行检查所递交的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采购文件没有对采购公告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各供应商应本着严肃、认真、诚实的态度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须制作三份,一正两副。采购文件应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按规定进行密封(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4.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者未在要求的时间提交文件,组织人有权将不予接收。
八、评标标准:
1、以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原则,综合评标,禁止不正当竞争。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权重如下:
评审内容 | 满分 |
价格 | 40分 |
质量保证 | 50分 |
业绩 | 10分 |
备注:提供5年内本企业销售此产品合同3份
九、其他
我院将组建采购小组,严格按本公告要求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公开形式,综合评分。
采购报名联系人:杨凌示范区医院总务科李东伟
联系电话:18706781368 监督电话: 029-8701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