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杨凌示范区医院化学性废物处置服务
二、项目地点:杨凌示范区医院(杨凌示范区后稷路8号)。
三、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红章。
2、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核准经营类别需含有HW49,经营方式需包含收集、贮存、处置。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除外,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的处置合同。(不少于三份)
四、投标人基本服务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招标人化学性废物处置的服务工作,依法按照规定的日期和时间间隔全部清运化学性废物。
2、指定专人负责化学性废物交接工作,对移交的化学性废物核实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3、投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及其它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接收的化学性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4、投标人需提供收费的相关政策依据文件,并出具正式发票。
5、投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招标方式、服务期限
公开询价,服务期限为贰年,壹万元/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 5 月 4 日始,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至2018年 5 月 14 日下午17:30截止。
2、报名地点:杨凌示范区医院总务科
3、联 系 人:李东伟,联系电话:18706781368,纪委监督电话:8701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