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社会事业系统属地化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执法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监督职责
凡由市级负责承担的涉及卫生计生、民政、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监督执法事项,现再次明确分别由杨陵区卫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残联按行业予以负责,做好示范区全域内上述事项的日常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
杨陵区卫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残联要督促指导各自执法机构制定方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公共医疗机构(杨陵区卫计局要重点加强对杨凌示范区医院的全面执法监督管理)、计划生育、社会救助、民族宗教方面的综合监督,切实履行好辖区监督检查的职责,提高监督检查水平,消除风险隐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双随机工作,以监督检查成效提升群众获得感。
三、做好信息公开
杨陵区卫计局、民政局(民宗局)、残联要定期将各行业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积极建立内设执法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双重公示制度,提升社会事业领域属地化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成效。
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