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示范区卫生系统持续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根据示范区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提升巩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改善示范区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以扎实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为载体,依法履行卫生计生部门工作职责,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杨凌生态园林城市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加大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全面推动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任务
制定示范区卫生系统《关于落实杨凌示范区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任务工作方案》;对配合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及完成时限;组织系统各单位全面开展创建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系统内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宣传工作,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3月底前)
1.制定示范区卫生系统关于落实杨凌示范区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任务工作方案。(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通过横幅宣传、栏目板块宣传、LED屏幕循环播出宣传口号、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宣传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意义目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营造创园浓厚氛围。(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卫计局)
3、召开创建整改提升工作动员会。(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6月底)
1.对照示范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部门配合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梳理,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任务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卫生局)
2、杨陵区卫计部门根据任务分工,要严厉打击查处“黑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切实抓好社区医疗机构医师培训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创建任务的整改、提升、巩固工作。(责任单位:杨陵区卫生局)
3、行业内广泛开展各种生态文化活动,提高园林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卫生局,示范区医院)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2月底)
1、配合杨陵区政府,对照工作任务进行自查自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对照整改,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的资料重新进行整改和补充,确保把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贯穿工作全过程,保证创建工作大不漏项,小不漏点。(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杨陵区卫生局)
2、组织人员对行业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责任单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是示范区卫计系统201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涉及千家千户的民生工程,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专项负责,确保创建任务不搁浅、不推诿,逐条逐项,逐一落地。
(二)深入广泛宣传,加强工作配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创建要求,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行业宣传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在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工作协作,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工作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在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示范区卫生系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贻误创建工作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问责,严厉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