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医院核磁加液氦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核磁加液氦项目      

二、采购预算:约9.9万元
三、采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4月3日17:00前
    招标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数要求。

 1、投标人具有经营液氦的相关资质以及运输危险品许可证。

 2、液氦添加人员需要具有危险品操作证书。

 2、液氦纯度≥99.999%。

 3、沸点/范围:-452°F(-268.9°C)

 4、水溶性:0.0015g/l

 5、分子量:4g/mol

 6、添加要求:添加至总容量的95%。加装为实际添加量,路途与添加损耗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所提供的采购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2.供应商委托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

3.具体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

4.项目的报价。

  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持有者公章,否则无效。
如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要求,取消其参会资格。
七、报名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须知:
(一)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委托人代表委托书(内附被授权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投标只需要提供身份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各一套,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二)其他须知:
1.供应商要仔细阅读采购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自行检查所递交的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采购文件没有对采购公告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供应商的结果,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各供应商应本着严肃、认真、诚实的态度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编制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须制作三份,一正两副。采购文件应装订成册,胶封。按规定进行密封(贴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4.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者未在要求的时间提交文件,组织人有权将不予接收。
七、采购报价: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核算自主报价,费用一次包死,现场需进行二次报价。

 单位:元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报价
(人民币)

小写金额:                   元
大写金额:                   元

 服务承诺


八、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

九、其他
    我院将组建采购小组,严格按本公告要求对参与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采用公开形式,评价采用综合报价、服务承诺、资质、以及对产品的考察,综合评分。
采购报名联系人:杨凌示范区医院设备科   
联系电话:029-87013603          监督电话: 029-8701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