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卫计委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8年2月26日开始进行2017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报送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日    期

各  地  市


2月26日(星期一)

全天

榆林市、安康市、铜川市、渭南市、西安市、宝鸡市

2月27日(星期二)

全天

延安市、汉中市、商洛市、咸阳、韩城市、杨凌示范区

2月28日(星期三)

全天

卫计委直属有关单位、中央驻陕单位、教育、兵工、航天、核工业、民政、西电集团

2月29日(星期四)

全天

煤炭、建筑、交通、工信、残联、长庆油田等系统、其他省直单位

二、报送材料地址:陕西省止园饭店(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111号)。

三、为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请各市区、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评审材料,逾期将不予安排。

四、由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比较紧,请各市区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以确保接收进度。凡发现单位或部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较多时,一律将该单位或部门全部材料退回,重新审查整理。

联系人: 刘钊  魏明

联系电话:029-89620563  89620565


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

(一)、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简表(一式4份)必须填写齐全,加盖有效印章。抵达初审地点,报送申报材料袋必须按照《申报简表》顺序依次递送。

(二)、各市区卫生局须在审核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卫生局职改办的印章,如材料较多的,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

(三)、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分装顺序如下:

(请按此顺序装入袋内,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



论文(课题)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任职资格证(含执业医师证、注册证)、聘书(复印件2份)



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2份)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复印件2份)



病历3份(专题报告)



评审表3份、量化表1份、考核登记表1份

三、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