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层次激发农村发展活力,日前,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平台,不断完善土地流转中心和村级土地银行功能,建立符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在不断完善交易市场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逐步将重点转移到规范管理、创新服务等规范化建设上来,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以土地经营权流转为主的农村产权公开公正公平有序交易。
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合组建一批带动性、示范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壮大规模实力,提升合作社整体带富功能和水平。发挥国家“返乡创业试点区”作用,探索优化鼓励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环境,对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修订职业农民认定标准,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塑造工程,推进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使其成为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联通市场的主力军。加快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培育一批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巩固和完善杨凌土地银行的经验和做法。
要规范引导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工商资本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支持工商资本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创办农民合作社、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产业链合理分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引导工商资本从事良种繁育、“四荒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设施农业等有利于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民收入增加的产业。对大面积、长时间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工商资本,要通过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防范、分级备案等制度,规范引导其经营行为,实现工商资本与农民合理分工、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