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于2023年8月3日印发了《杨凌示范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9日,在新中国气象事业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指明了新时代气象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战略定位、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2年4月28日,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系统部署到2035年我国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2年9月3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陕西气象高质量发展 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2〕35号),为杨凌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二、形成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根据《推进陕西气象高质量发展 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省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与陕西省气象局签订的《共同推进杨凌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共建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合作协议(2021-2025年)》,紧紧围绕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明确发展目标,落实重点任务,提供保障措施,高质量推动杨凌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和高新农业气象服务能力,杨凌气象局牵头起草了《杨凌示范区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并征求了杨陵区政府,党工委组织部、宣传部和示范区大数据局等20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在发展目标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主题和主要抓手,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加快推进杨凌气象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服务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末,气象基础业务能力稳步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新农业气象服务及示范能力更加凸显,科技、人才对气象发展的支撑更加有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杨凌特色的农业气象服务示范成果。
在主要任务部分,共有4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快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能力;二是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气象保障服务;四是强化支撑平台建设。共有13条具体措施:1.提升精密监测能力;2.提升精准预报能力;3.提升精细服务能力;4.提升基础保障能力;5.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应急响应机制;6.健全左右协同、上下联动机制;7.健全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工作机制;8.建立多方协作的种业气象服务体系;9.增强全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10.做好城市安全保障、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灾害防御;11.完善气象科技创新平台;12.建设气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13.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平台。
在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项目保障和建立评价机制4个方面进行保障。《实施方案》附件有三个,分别为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建设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陕西省气象局《共同推进杨凌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共建高新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合作协议(2021—2025年)》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清单。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