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9年,管委会发布《杨凌示范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19—2023年)》(杨管办发〔2019〕18号)。2024年,《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发布,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应至少每五年对原有区域中用地主导功能、土地使用现状发生变化的区域进行重新审定,必要时予以调整,对于新增的城市规划区域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划定。鉴于示范区原有声环境功能区划已到修订期限,为更好地适应规划发展的需求,现对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并对原划分方案进行修订调整,以适应最新规划要求。
二、划分依据和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以《杨凌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依据,结合示范区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进行划分。本次区划的范围为:杨凌示范区全域范围。
三、划分情况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根据杨凌示范区全域国土用地用海现状图、中心城区规划用地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等,杨凌示范区无占地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的康复疗养区域,不设0类声环境功能区。
1-3类功能区共划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15个,区划面积为123.26km2。1类声环境功能区由5个片区组成,分别为居住生活区、科教研发区、滨水休闲区、农业技术示范区、渭河生态区;3类声环境功能区由5个片区组成,分别为绿色循环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农机智能装备园区、仓储物流园区、农业智能及农产品加工园区、种子产业园区;除方案划分的1、3类以外的区域,共5个片区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分别为商住混合区、拓展国际合作区、农文特色示范区、五泉和揉谷特色现代农业园区。
根据杨凌示范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4a类声功能区为本次规划范围内高速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合计38条)两侧一定范围内交通枢纽区域包括汽车客运中心(8.25km2),4b类声功能区为杨凌示范区区域内西宝客运专线、陇海铁路及周边范围内交通枢纽区域包括杨陵站、杨陵南站(1k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