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杨凌示范区2018年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杨消联办发﹝2018﹞2号),结合《杨凌示范区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杨管办函﹝2018﹞16号),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示范区关于“放心消费”创建的部署。以提高全区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生产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为目标,以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创建内容,全方位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企业自律水平、社会监督水平和群众消费信心,着力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示范区“3631”方略部署,为我区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创建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从现在起到“十三五”末,努力建成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示范区县,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努力把我区打造成为全省消费者最放心消费的地区之一,使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一)全民消费维权法治意识普遍增强。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生产单位诚信守法意识显著增强,质监部门依法行政和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社会各界依法监督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大幅度提升。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二)消费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校。市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行政调处机制更加高效,行政调处与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生产单位的消费纠纷和和解机制更加完善。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的监督参与机制全面形成。12365投诉举报受理率达到100%,消费者对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市场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优化。生产企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质监部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落实到位。消费环境的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管执法和规范治理有力有效,消费维权工作体系协调联动、运转高效。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生产企业示范引领、行业自律规范、社会广泛监督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
三、创建内容
通过逐年深化、持续拓展的方法,充分发挥生产单位的主体作用,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承诺、首问负责、先行赔付、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放心消费(示范、品牌)单位为基础,逐步向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区县推进。
(一)消费安全放心。督促生产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消费场地场所、设备设施、环境秩序等方面国家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加强消费场所内电梯等特种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及日常监管(由安监科负责)。
(二)消费质量放心。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组织实施质量考核,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切实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落实瑕疵、缺陷、不合格商品处置制度,全面执行“三包”政策和召回规定,及时有效处置质量应急突发事件(由业务科负责);
2、负责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由标准化科负责);
3、规范和监督生产企业和市场计量行为,保障量足,不出现缺斤少两的违法行为(由业务科负责);
4、积极开展打假扶优,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由稽查队负责);
5、规范和监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升商品质量合格率,指导生产企业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由业务科负责)。
(三)消费服务放心。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完善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体系,落实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承诺,确保服务的内容、质量、价格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由标准化科负责)。
(四)消费维权放心。建立健全消费者举报投诉网络,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100%的受理,及时处置投诉举报,消费者投诉举报满意度到达90%以上(由稽查队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制度。局领导担任工作会议召集人,统筹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办公室设在稽查队,承担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载体,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创建工作,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学校、进电商,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努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由办公室负责)
(三)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消费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消费维权系统整治。突出家用电器、服装等重点商品,农村、城乡结合部、景点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四)强化监管。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逐步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放心消费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创建工作中,有效推进。针对行业和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断规范生产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切实落实各科室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