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杨陵区分局关于开展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 “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确保《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局立足职能定位,推动示范区治污降霾多措并举,决定于近期在全区围内开展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在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档案,进一步落实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高在用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全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重点对从事环境监测的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监管单位及已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施的单位(以下统称排污单位)。

三、检查内容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环境计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主要检查是否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岗位和人员,是否配备相应的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和周期检定制度,在用的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强制检定或定期校准、是否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等。

四、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7.5.2——2017.6.2)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我局将联合环保部门开展对辖内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档案。自查结束后,自查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及附件1表格。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7.6.3——2017.9.3)

自查阶段结束后我局将联合环保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对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规定申请检定或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单位,要依法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基础上落实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落实企业对计量工作的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计量检测体系,督促其强化计量、环保法治意识、诚信计量意识、自律意识,监督企业依法做好环境监测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提高计量器具的受检率。

(三)协作配合,防范风险

检查实施中各单位要主动沟通、交换信息、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对于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依法妥善处理,对于严重问题和系统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用于环境监测方面强检计量器具依法处于受控状态,数值准确可靠。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杨陵区分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