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现将我局制定的《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杨陵区分局
2017年5月10日
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杨陵区分局
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质监利剑”行动是质监部门履行产品质量监督,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当前质监执法打假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牢固树立质监为民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示范区质监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市场经济秩序整治和“治污降霾”工作,强化产品质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助推我局“追赶超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行动目标
围绕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以“质监利剑”行动为抓手,以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为目标,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集中公布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件,深刻汲取“奥凯问题电缆”事件的教训,切实保持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执法打假维护质量安全、促进质量提升的积极作用。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顺利开展,现成立我局“质监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张 华
副组长:贾燕燕 刘 佳
成 员:王伟杰 高 明 张艳 曹 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高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围绕维护消费品安全,深入开展消费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家具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儿童玩具为重点,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
(二)围绕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春播秋种为时间节点,以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为重点,严厉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无证生产等农资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
(三)围绕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升,深入开展建材产品打假“质监利剑”行动。以墙体材料、防水涂料、电线电缆、人造板等为重点,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大对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对“地条钢”打击的高压态势。
(四)围绕服务民生,深入开展汽车配件打假“质监利剑”行动。对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未经认证出厂、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
(五)围绕保障民生计量,深入开展加油(气)机、电表、气表、热能表、水表和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 “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以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用四表”、加油机为重点,严厉打击计量器具应当检定而未检定、制售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违法行为。围绕示范区治污降霾工作要求,立足质监职能定位,在全区开展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用的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强制检定或定期校准。
(六)围绕服务质量,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监利剑”专项行动。以辖区范围内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为行动开展对象,重点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超范围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任务落实。“质监利剑”行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各股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依法履职尽责。要深刻汲取“奥凯问题电缆”事件的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将“质监利剑”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主管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执法抓工作纪律。一是要继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意识,既要积极主动作为,更要严格自律,自我规范,巩固公正、科学、规范、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尤其是在行政处罚时,坚持查审分离原则,依法依规使用自由裁量权。三是严查彻办违法案件。对每起立案查处的案件,凡发现涉嫌违法的线索都要一查到底,对定性的违法行为都要严格依法惩处,强化案件后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学习抓能力提升。各股室工作人员在今年“质监利剑”行动中,要在继续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学习上下功夫,要在做好“管”与“服”上下功夫,要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上下功夫,切实提高自身能力水平,防范案件质量风险,防范自身安全风险。
(四)多措并举抓执法宣传。充分利用各个时间节点,大力宣传质监工作职责职能,大力宣传12365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倡导全社会参与、关注质量安全。以查办案件为重点,依托互联网信息,加大对重大执法活动及案件的宣传力度、曝光力度,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有效震慑违法分子。
(五)做好信息报送。2017年“质监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行动中各项信息收集、汇总及上报工作。行动实施期间每两个月向上级部门报送一次“质监利剑”行动简报,简报内容为办理案件数量、出动人数、案件类型、典型案例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等。2017年5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期报送执法打假工作总结时,将“质监利剑”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作为执法打假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大案要案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