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示范区政法委、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法院、杨陵区检察院等五家单位出台了《杨凌示范区产品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发生后,示范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在辖区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印发了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整改工作方案,我局高度重视,在认真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建设,及时拟定了《杨凌示范区产品质量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并先后征求了示范区政法委、公安局、杨陵区检察院、法院的意见。并最终经过审核、讨论形成定稿,予以印发。
该办法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应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职责和程序、公安机关办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移送的、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和程序及协作机制等进行了具体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司法衔接、有效快速打击产品质量违法犯罪案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拟稿人:张济晨 审核人:马卜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