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建设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L-2024-00001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表述有误。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第二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填写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函(格式不限定)。未提供证明函的,将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优惠政策,但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现更正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建设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常青路一号

联系方式:1375988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6号杨凌政务大厦一楼103室

联系方式:029-87013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悦

电话:029-87013006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