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604-611102-04-01-637573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杨凌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杨凌示范区揉谷镇及杨凌大道周边:主要建设在农业产业聚集区、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园区、覆盖杨凌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清洁供热面积90万平方米,同步布局光伏发电、智慧停车,以清洁能源、农科技术为支撑,构建城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的现代化综合供能体系。项目分三期实施:一期建设西片区、乡镇及医院供热,建地热井26口,配套光伏与智慧停车,投资10000万元;二期服务科研院所、农业园区,建井21口,完善配套,投资8000万元;三期覆盖重点行政村供暖,建井13口,延伸配套,投资5000万元;

2.3 项目投资总额:23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1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11003556i85z36twf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新建中深层地热供暖系统为约13万平米建筑供暖,设计1采1灌垂深约3000米地热井,“以灌定采、同层回灌,取热不耗水”间接换热供暖;提供总热负荷约11486.00kW;建设地点全部在示范区自贸医院内,不涉及征地。包括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调试、试运、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并配合招标人运维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如为联合体参加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其各成员不得单独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需提供)。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12个月或以上(2025年6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全部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12个月或以上(2025年6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 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连续12个月或以上(2025年6月1日至今)社保证明。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如为联合体参加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申请的,其各成员不得单独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基本信息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申请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6-08-19 00:00起至2026-08-24 23:55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杨凌乡村绿色能源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杨凌示范区自贸医院地热能供热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杨凌示范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杨凌示范区)》变更网上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杨凌示范区)》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经理;8.2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8.3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以及与本项目存在利害关系、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总承包的投标。8.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采用暗标评审。支持系统在线提出异议、跟踪处理进程、接收异议答复,本项目异议接收人同项目联系人。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杨凌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五胡路西段1号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文创中心7号楼17层
联系人:常亮联系人:张贝贝
电话:17782572799电话:1327945371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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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杨凌示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委员会办公室监管部门电话:029-87039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