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监督渠道 | |
1 |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 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 | 及时公开 |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 |
2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用地政策及 审批信息 |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省级以上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 |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 |
3 | 土地供应计划信息 | 土地供应量、供应结构及用途等 |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 | ||
4 | 出让公告 | 出让土地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人资格条件、交易时间安排等 | 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公开 |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5 | 成交信息 | 地块编号、位置界址、土地用途、标的面积、空间范围、出让年限、受让单位、成交价格等 |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6 | 供应结果信息 | 土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供应方式等 |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7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自相关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8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
9 | 矿业权 出让 |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出让公告 | 出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获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法、确定中标人或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等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日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公开 |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
10 |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成交结果信息 |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成交时间、成交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等 |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11 | 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确认公示信息 | 公开受让人名称、项目名称或者矿山名称、拟协议出让矿业权的范围及地理位置、勘查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等内容 | 在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后,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 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
12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自相关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13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
14 | 政府采购 | 政策信息 |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 | 及时公开 |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
15 | 项目信息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5个工作日内公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由省级财政部门公开,其他信息由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 | ||
16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 各级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 自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17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项目法人、建设期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各级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18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以及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等 |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19 | 招标公告信息(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还应当公开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投标人资格要求、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获取、资格申请文件或招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等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2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 中标候选人 信息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业绩、资格能力条件等 |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
21 | 中标结果信息 | 中标人相关信息、中标金额等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22 | 合同订立信息 | 合同主体、合同缔结人信息、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执行期限等 |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23 | 国有产权 交易 | 决策及批准 信息 | 转让方决策文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审查批准情况、转让主体、转让标的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预披露);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在产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公开 |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24 | 交易中相关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信息 |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结果、评估机构名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等 |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25 | 国有产权 交易 | 公告信息 | 项目概况、资产评估情况、竞价方式、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等 | 在产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公开 |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
26 | 交易结果信息 |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 |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予以公开 |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27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 自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28 |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 |||||
29 |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 | 采购目录 | 药品(疫苗)、医用耗材、医用器械名称类型、规格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 | |
30 | 采购公告 | 采购人、采购机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 |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1 | 采购结果 | 中标单位、药品(疫苗)种类、中标价格、规格包装等 |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2 | 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备注: 1.该目录公开的信息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该目录确定的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