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理念以及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工商登记和监管等问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工商服务和监管工作的扎实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情况及时制定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成立杨凌示范区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由示范区工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企业科、注册分局、信息办共同负责企业有关信息的公示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检查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做到了组织机构、工作责任、保障措施三到位。
(二)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在依托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杨凌时讯、电视台等社会传播媒体的同时,自主建立起了各服务窗口、工商服务站、12315工商百事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较为完备的信息公开、公示渠道。8月20日,正式开通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公众微信平台,在完成政务信息发布基本功能的同时,融合了消费维权、企业信息查询等功能,进一步推动了杨凌工商政务信息的有效公开和全方位的政企、政群互动。
(三)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先后制定和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10余项,建立起工商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预警发布、监管应用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将各单位数据采集、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纳入全局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月考核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信息采集和公开质量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布行政部门权力清单。
按照省工商局统一部署,我局对涉及工商部门的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300余项有关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出台了权力清单。12月,依托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对条件成熟的140余项向社会进行了统一公布,厘了清部门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注册登记事项。
围绕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注册登记、企业和个体户年报信息公示、广告审核、商标帮扶等重点业务,通过示范区政务大厦工商窗口、各基层分局服务大厅、各工商服务站,张贴公示牌匾15面,向广大企业和群众发放《办事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公开企业登记档案信息。
全年接待企业档案查询484人次,其中接受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查询170人次,免费复印档案26000多页,免收档案查询费累计18000多元。为广大企业内部发展、群众办理社会保险和有关部门查办案件处理纠纷提供了便利。
(四)公开工商工作动态。
全年通过示范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杨凌时讯、电视台、区内大型LED显示屏、手机短信、杨凌示范区工商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工商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提示等各类信息6500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杨凌示范区工商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事件。
四、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2016年,杨凌工商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有:一是创新形式,丰富主动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商服务和监管的透明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程序。充分发挥信息化宣传手段,对公众微信平台功能进行合理更新,科学设置相关栏目,提高信息公示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即时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信息公示监督和规范化管理。提升公众质量和工作效能,提高公众参与意识,扩大宣传影响,推动杨凌工商服务和监管工作更加贴近企业和群众,为杨凌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