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9年度杨凌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而成。因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外网公布(网站地址:http://scjgj.yangling.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神农路中段8号,邮编:712100,电话:029—87031256)。

一、总体情况

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组建以来,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落实,制度建设再完善,硬件软件再更新,人员管理再强化,学习宣传再加大,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全年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中名列示范区42家单位中第一名。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拟定“三定方案”于 5月27日经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印发,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兼顾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7月9日,印发《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制定五大类27项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各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享、互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重新建立政务网站,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鉴于机构职能调整,我局原有政务网站3个(原工商、质监、食药监各1个),政务新媒体4个,其中官方微信号2个(工商、食药监各1个),政务微博2个(工商、食药监各1个)。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我们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示范区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联系示范区政务公开办和大数据局,先后三次对接、请示政务网站建设事宜。在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于9月19日正式上线运行,形成了政务公开统一阵地。期间,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在新网站以及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网站上公开了《网站永久下线的情况说明》,对原网站功能迁移情况作了相应公示,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同时,下发了《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的通知》,对“僵尸”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排查整改,注销一个政务微博,更改三个政务新媒体主体。截至目前,共有政务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3个。

(三)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件915件,按期办结851件,期限内正在办理64件,办结率93.01%,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0万余元,诉转案34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7件,简易程序案件17件,罚没款33万余元。内容涉及到食品、房地产、服装、健身游乐场所等20多个领域,所办结的投诉举报件群众满意度高达99.4%。承办省市场监管局和示范区信访局交办的网上信访件15件,1件仍在办理之中,其余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录入、回复工作;承接示范区管委会转办网上信件咨询35件,均已按时作出答复;承接党工委网信办转办网络舆情32件,3件正在处理。上述内容均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政务外网等对应渠道予以公示。

(四)政务公开数据指标。合并以来,我们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807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4695人,累计文章阅读量30000余次,有力支撑了全局新闻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展现了新组建的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59

110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0

4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9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未出现较大漏洞,但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调整,政务公开工作依旧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机制仍未完全打通。机构改革后,局内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尚未调整,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牵头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人员配备需要加强。原三个单位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大致有10人,机构改革后,业务量陡增,现在满打满算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有3人,工作人员只有一名且还是兼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进成效。三是政务新媒体使用不够熟练。在新兴的快手、抖音等自媒体使用上,不够大胆,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工作机制完善到位。及时调整局内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打通工作协调互通“最后一里路”。二是人员配备到位。我们计划抽调部分工作人员补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运营管理队伍,为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基础。三是新媒体使用到位。继续用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在能力范围内,创新宣传和政务公开方式方法,做好“爱杨凌”移动客户端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