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示范区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室、考核办和发改局(项目办)组成专项督查组,于3月下旬,采取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区2018年续建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对部分未复工续建项目和进展缓慢的续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续建重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示范区2018年续建重点项目共计70个,年度计划投资57.71亿元。截止3月底,70个续建项目67个恢复施工,复工率95.71%,完成投资15.2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6.33%。按项目类别分,产业发展类项目26个,复工25个,完成投资5.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27.1%;民生及社会事业类项目26个,复工24个,完成投资6.9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3.2%;城市配套设施类项目12个,已全部复工,完成投资0.7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8%;房地产开发类项目6个,全部复工建设,完成投资2.3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3.36%。
从完成投资情况来看,已复工的67个续建项目仅有26个项目完成投资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其余41个续建项目虽已复工,但实际完成投资与时序进度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截至3月底仍有3个续建项目尚未复工,还未达到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续建项目在3月底全部复工的要求。
未复工的3个续建重点项目分别是:关中酒生产加工基地项目(责任部门是示范区招商和投资服务局),因甲方与施工企业之间存在纠纷,暂未复工;阳光二期项目(责任部门是示范区城投公司),因拆迁未到位还未开工;农民发展学院建设项目(责任部门是示范区科技局),因前期报件审批尚未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还未开工。
二、续建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实地督查,续建重点项目在建设推进中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因部分土地未及时征收到位,土地性质变更未到位等问题,致使项目建设迟缓,影响项目进度。如滨河路城市运动公园、金融路、杨凌示范型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
二是个别项目因建设用地内的拆迁及地面附着物未及时清理,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影响项目进度。如种子产业园、阳光二期、网球运动中心、古邰国遗址公园、永安路、自贸区路网、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城市运动公园等项目。
三是个别项目因规划建设手续审批不到位,致使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影响项目进度。如杨凌大道渭河大桥、杨凌丝路农业展示园、日用消毒液生产等项目。
四是个别项目因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影响项目进度。如农民发展学院、杨凌行知小学等项目。
三、督查建议
(一)强力推进未复工续建项目尽快复工。对尚未复工的3个续建项目,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结合此次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排查原因,研究解决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加以解决。各责任部门要主动深入一线上门服务,指导配合建设单位加快未复工项目的前期复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凡本单位难以协调解决的,要及时提出建议措施,向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争取统筹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尽快复工建设。招商、国土、住建、城改等服务保障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加快已复工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跟踪服务工作,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采取有力措施,协助建设单位及时解决,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对进度缓慢的续建项目,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补欠计划,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计划投资任务。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建设用地附着物清理、基础设施配套等具体问题,杨陵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招投局、国土局、城管局、房改办、工业园区公司等部门要切实履行服务保障职责,限期下茬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扫清障碍。
(三)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各有关单位要以示范区正在开展的“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为加快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示范区政法委、公安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建设环境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人和事,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督查室、考核办和发改局(项目办)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各项目责任单位、服务保障单位的跟踪服务、协调解决问题情况进行督办通报,并将督办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示范区2018年1-3月份续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