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17年惠民十件实事完成情况通报

近日,督查室对示范区2017年惠民十件实事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工人文化宫,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完成情况:2017年,党工委宣传部和杨陵区委、区政府举办了“百姓舞台、唱响杨凌”“精准扶贫·文化下乡” “喜迎十九大·全面奔小康文艺志愿服务演出”等百余场文化惠民活动;杨陵区图书馆完成了改造提升,实现了每日8小时免费开放;杨凌文化综合体(含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二、实施教育基础提升工程,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完成情况: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教育局正在加快实施杨陵区第四初级中学等11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改扩建和新建工程。截至2017年12月底,杨陵区第四、第五初级中学,五泉镇蒋家寨小学、揉谷镇新集小学,杨陵区城东幼儿园、五泉镇蒋周李幼儿园等6所学校均已建成;杨陵区第四小学和揉谷镇新集幼儿园等2所学校教学楼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杨陵区永安九年制学校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杨陵区第五幼儿园项目完成了招标工作,已开工建设;杨陵区第三小学项目正在进行建设场地清理工作。

三、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完成情况:在示范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6月29日,杨凌示范区被国务院食安办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功。此外,在食品安全重点监管领域取得新进展,辖区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全部实现了明厨亮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进展顺利,中小学校全部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小饭桌”被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现新增就业2200人以上,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

完成情况:2017年,示范区新增城镇就业221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00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15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500人次,登记失业率为2.15%。

五、示范区医院创建成三级医院

完成情况:经陕西省卫计委审定并报国家卫计委备案同意,杨凌示范区医院于2017年7月18日正式被评定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创建工作圆满成功。

六、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建成5个物业服务标准化小区,带动全区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完成情况:2017年,示范区住建局多方面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一是建成了人才公寓、田园新都市等5个物业服务标准化小区;二是协调西农大物业公司,根据全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要求,开展4个国有企业家属小区的接收改造工作;三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对辖区高层建筑小区进行了全面排查;四是会同示范区城管局、华电公司积极解决部分住宅小区冬季供暖问题。

七、实施城区道路保畅工程,采取硬隔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实施好西农路等城区重点路段保畅工作

完成情况: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在常青路立交北口、西农路康乐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设置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完善城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高峰时段道路指挥疏导等措施,保障城区重点道路畅通。此外,严厉打击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对随意变更车道、违法停车、行人乱穿马路等高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2017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160起,依法行政拘留94人,示范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

八、实施城市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迎接示范区成立20周年

完成情况:示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完成了新桥路等城区主干道、西宝高速东西出入口等主要节点的绿化改造提升工程,在树木园及高铁南站广场设立了城市雕塑,进一步美化了城区环境。

九、建设渭河湿地公园1#橡胶坝,建成杨凌渭河体育公园

完成情况:示范区水务局完成了渭河湿地公园1#橡胶坝建设工程,湿地公园河段全面蓄水并形成景观水面。渭河体育公园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十、完善网格化管理措施,实施“微民生”工程,重点解决环境卫生、垃圾处理、交通出行、饮食饮水、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

完成情况:杨陵区政府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措施,确保“微民生”工程平台运转良好。2017年,杨陵区政府通过网格化平台征集实施市政、出行、饮食、养老等“微民生”工程项目91个,目前已完工78个,其余13个项目正在加紧筹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