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双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按照示范区“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双提升年”活动安排,5月28日,示范区“双提升”活动办公室组织对示范区公安局局机关、交巡警支队、杨陵派出所、李台派出所及杨凌车管所人员到岗及第一季度签到出勤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从总体情况来看,示范区公安系统大部分人员能按时上班,坚持签到制度,出勤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公安局机关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按照公安机关规定,公安局机关人员统一在打卡机上集中签到。今年第一季度以来,示范区公安局局机关签到打卡机损坏,原二楼大厅签到处没有签到设备和签到册,也没有执行集中签到制度。检查组发现,局机关有的科室虽然有签到表,但没有签到时间,甚至个别科室一直没有签到表,签到制度形同虚设。同时,公安局机关没有建立领导签到制度。5月28日,公安局10名领导中,仅有2人在其分管科室签到,其他8人均未签到。二是基层干警到岗及出勤情况较差。在检查中发现,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部分人员长期不签到。其中,交巡警支队副队长杨新国2月份21天未签到,3月份8天未签到,请病假15天。李台派出所1月份平均签到率61%,2月份58.3%,3月份45.4%,5月28日全体人员未签到。三是警容警风有待加强。在检查中发现,公安局局机关大部分干警未按规定着统一制服。同时,还发现部分民警未按时到岗,存在迟到、旷工等现象。
当前,示范区正在开展“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双提升年”活动,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效能建设五项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的考核管理。但从这次检查的情况来看,示范区公安局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极为混乱,部分干警纪律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达到“双提升”活动的要求。有鉴于此,经研究决定给予示范区公安局通报批评。
示范区“双提升”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示范区公安局近期要组织一次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促进公安队伍建设;要深入持续地开展好“双提升”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效能建设五项制度”,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要开展警容警风警纪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公安系统的各项禁令和规定,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同时要求,示范区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戒,以“双提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切实提高执行力,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贯彻落实好上级的各项决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