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双管单位:
2012年3月5日,接到群众在杨凌贴吧上反映“杨凌示范区赌博厅开的光明正大”的信访举报后,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会同示范区公安局迅速进行核查,并于3月6日上报调查处理情况。3月5日19时左右,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室组织力量对杨凌欢乐谷娱乐城和杨凌星空娱乐城进行了暗访,暗访中发现两家电子游艺场所仍然照常营业,而且存在超范围经营、使用未贴省文化厅统一印制的“游戏游艺机市场准入产品”标识的机器以及“退币”等非法现象。
经调查,根据领导批示精神,3月5日17时左右,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公安局、杨陵区教文体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两家电子游艺游戏厅进行了突击检查。但检查中该联合检查组现场处置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违法未究、效果不明显,致使本次突击检查流于形式。这些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个别主管单位和执法单位思想上不重视,责任心不强,贯彻领导批示不力,抓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不重视,贯彻落实不力。对上述两家电子游艺场所的违规经营行为,群众通过杨凌贴吧进行了举报,党工委和纪工委主要领导均有明确批示,但文化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仍然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措施不力,督促整改不到位,致使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二是纪律意识不强,执法不严。暗访中发现,个别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强,执法能力欠缺,在执法过程中,同两家电子游艺场所经营者用电话进行“讨价还价”,不能及时封存并搬离无标识的机器。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工作监管不到位。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作为本辖区文化主管单位,在组织协调此项活动中,工作不到位;杨陵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在审批经营许可证时越级违规审批,且审批后没有履行日常监管,失管失察,致使这一问题长期存在;示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电子游艺场所的超范围经营行为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
有鉴于此,经研究决定给予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示范区工商局、杨陵区教文体局通报批评。同时,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示范区纪工委对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人进行警示训诫谈话。由杨陵区纪委负责对杨陵区教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训诫谈话。同时,要求示范区工商局、杨陵区公安分局、杨陵区教文体局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杨凌欢乐谷娱乐城和杨凌星空娱乐城的经营资质、审批程序、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进行严格审查,迅速拿出处理意见。如属违法经营,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决不能心慈手软。此外,由杨陵区政府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对全区所有电子游艺场所、网吧进行一次拉网清查,摸清现状和存在问题,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按照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全区正在开展“干部素质和工作效能双提升年”及“三问三解”活动,示范区纪工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及其全体工作人员要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从推动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文化市场环境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力,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严明工作纪律,对于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行为上要不折不扣执行,绝不允许出现坐等观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执纪执法单位要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领导重要批示以及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强化督促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对贯彻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责任追究。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