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督查提醒通知单(3)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督查提醒通知单(3)

责任单位杨陵区委、区政府,党工委办公室、组织部、政法委,示范区发改局、农业局、行政审批局、工业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展览局、信访局、公安局、科技创新局、生态环境局、上合办、文旅体育局

督查事项

2023年第1-8次党工委委员会议确定事项完成情况。

表格填报应把握如下要求:

1.完成情况一栏应作出完成、未完成的自我评估结论。

2.未完成的事项,简要填报进展情况或存在问题。

3.该表须经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报督查室。

完成时限5月10日(星期三)18:00

附件:

表1:2023年第X次党工委委员会议确定事项督办台账.docx

表2:2023年第X次党工委委员会议确定事项督办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