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法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能力水平,在开展法治宣传、依法防控疫情、完善法规体系、加强合规管理、有效化解风险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更好地发挥法治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服务保障作用,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省国资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法治国企建设工作,坚持法治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多次研究法治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省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委机关和省属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委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民法典》,始终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高位推动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推进省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促使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谁用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坚持定期组织省属企业法务部门及委机关处室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法治讲堂,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省国资委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考试通过率100%。及时部署省属企业和市(区)国资委学习宣传《民法典》,邀请专家学者做《民法典》专题讲座,对涉及国资监管方面内容进行重点解读,各省属企业也积极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举办全省国资系统宪法宣传暨合规管理现场会,各省属企业同时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汇总形成活动专辑资料报送省司法厅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着力提升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考核组对我委的“七五”普法工作验收。
三、着力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化水平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省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印发《关于省属企业依法防控疫情切实防范法律合规风险的通知》《省属企业切实防范疫情期间境外机构法律合规风险通知》,要求各企业必须把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主要负责人纳入企业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成立法律保障专项工作小组,坚持依法防控并切实防范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法律合规风险。
按要求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省属企业疫情防控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工作信息、省重点防疫物资生产情况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信息;收集统计省、市(区)企业境外疫情风险排查情况并上报日报表、周报表。
组织省属企业编写《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提示与解答》《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期间企业法律事务操作指南》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涉法事务操作指南》等资料,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四、严格依法依规行权履责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制定《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实施方案》,推动系统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印发《省属企业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引》,指导企业厘清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坚持用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二)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陕西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并对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评价,确保“授得准、接得住、管得好、党建强”。深入推进“两类公司”改革试点,新增3户企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新组建长安汇通公司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形成陕西6家投资公司+1家运营公司试点格局,加快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步伐。
(三)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围绕国企国资改革发展中心任务,聚焦产权交易管理、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建设等核心工作,出台36项相关制度,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完成《国有资产监督常用法规汇编》《陕西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汇编》。
(三)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加强对市(区)国资委业务工作指导,印发《陕西省国资委2020年度指导监督市(区)国资工作计划》,强化共性问题分析研究,增进工作交流和经验借鉴,提高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履职能力和水平。成立央企工作处,专职负责与中央企业特别是驻陕央企的沟通联络,推动各级国有企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进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省属企业“三重一大”、投资、财务、产权等综合业务和重大专项工作监管信息全口径、全覆盖,实时反映市(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大变化,建成具有陕西特色的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信息化、智慧化国资监管体系。
(四)向省人大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根据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预通知》精神,省国资委正确把握职责定位,自觉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人大预工委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我省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接受专题审议,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
五、大力推动法治国企建设
一是督促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国资委《2020年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和《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围绕我省国企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统筹协调,促进和保障省属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动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落地,严格按照总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管理,确保总法律顾问待遇落实到位、履职保障到位、法律把关到位,从制度、流程上将法律风险审核把关要求落实为“硬约束”。截至目前,除部分规模较小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尚不具备条件暂缓安排外,监管企业专职总法律顾问配备率达到81%;33户企业实现法务机构单独设置或合署办公,总法律顾问制度基本落实。举办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法务人员履职能力水平。
三是大力推进合规管理。2020年4月,省国资委印发《陕西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各企业以合规管理为核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管理,加强对合规审查、风险预警、应对、评估等环节的管控。建立企业法治工作互动交流机制,组织召开省属企业合规管理现场会,就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风范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分享经验,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促进和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
四是加强案件管理,指导企业做好法律风险化解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企业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面临的重大法律风险,严格落实法律纠纷案件报备制度,下发法律专项风险提示函,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和法律纠纷应对处置能力。省国资委分管领导带队对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研判,逐户帮助企业分析案情,理清诉讼思路,做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协调解决了部分双方均为监管企业的有关纠纷。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意识,加大子企业管控力度,加强涉诉案件的协调力度和化解力度,努力实现重大涉诉案件“控增量、减存量”的总体目标。
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部分省属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依法治企能力水平发展不平衡,企业法治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防范化解案件纠纷的招数不多,效果不够明显。下一步,我委将从服务保障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大局出发,按照中省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安排,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国企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突出的业绩,不断开创国资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陕西国资国企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