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省审计厅日前制定了《陕西省审计厅2016年至2020年审计全覆盖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的全覆盖主要目标是: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要求,区别不同审计对象,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重点部门、单位每年审计,其他审计对象“十三五”期间至少审计1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发、群众有反映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确保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方案》明确的全覆盖主要任务是:围绕中省重大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入手,对涉及到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保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涉外审计,每项都具体地制定了审计目标、审计重点、组织实施三方面的内容。
为使审计全覆盖真正落到实处,《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二是切实突出和聚焦审计重点;三是大力创新审计组织管理;四是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五是着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