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示范区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杨陵区政府,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示范区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予印发,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示范区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015年,示范区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示范区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效率,抓好重大政策落实、公共财政资金、民政资金等审计项目,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充分发挥审计“促发展、促反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重点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审计

(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以推动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为目标,持续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各相关部门稳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情况,财税、金融、产业、外贸等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清理情况,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按季度实施,各相关单位和杨陵区审计局于每季度末当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或审计报告报示范区审计局。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按照审计署安排,开展对全区两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从分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入手,反映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为工作要求,抓住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这条主线;以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为重点,揭示当前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中、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示范区和杨陵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3月底完成。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的可持续性,揭示制度存在的风险,推动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示范区和杨陵区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对2012—201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审计范围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等地方试点或开展的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调查。10月底完成。

(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审计调查(省定)

以促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目标,组织开展示范区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公车改革工作审计调查。检查落实中省关于公车改革纪律要求贯彻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有无以特殊理由变相超编、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有无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有无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有无违反规定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有无公务人员违反规定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2016年2月底完成。

二、投资审计

认真贯彻《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审计,对事关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2015年示范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开展拦标价审计。加大对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设备材料采购、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收益。12月底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全面贯彻中、省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各项规定,紧紧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两大主题,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重大经济工作决策部署,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的政策落实等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结合示范区实际,落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对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推动有关方面追责和问责。示范区审计局按照党工委组织部委托情况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杨陵区审计局按照同级组织部门委托情况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