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工委和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推动示范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杨凌示范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管理办法》(杨管发〔2015〕12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秀高技能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一定声誉。技能水平须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三)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明显作用;
(四)在编制国家级、省级标准工艺、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
(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全国前十名、省级前五名的选手。
二、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本人填写《杨凌示范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能够说明本人突出贡献成就的奖励、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基层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所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经单位有关会议研究,推荐意见须附申报人现实表现材料、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等材料。所在单位(企业)属杨陵区的向区人社局申报,示范区属单位(企业)向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三)初审推荐。杨陵区属单位(企业)由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示范区人社局;示范区属单位(企业)由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向示范区人社局提出推荐意见。
(四)组织评审。示范区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确定初步名单。
(五)审批表彰。初步名单经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予以公示,无异议的,由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命名表彰、颁发证书。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有关单位及申报人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申报表一式4份、附件材料1份,含电子版)报送示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申报表请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www. yangling. gov.cn)下载。
3、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抓紧部署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好材料审报工作。
附件:《杨凌示范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认定申请表》
联系人:万士楷 联系电话:029-87035924
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