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政府,示范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受大陆暖性高压影响,7月初以来我区出现大范围持续高温天气。据杨凌气象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7月7日到12日之间(除了8日为阴天,气温较低以外)日最高气温均超过35℃,10日最高达到了41.9℃,创杨凌气象监测站建站以来新高。此次高温天气过程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高温强度大,干热天气特征明显。针对这次高温天气,杨凌气象台多次发布高温黄色、橙色以及红色预警信号;杨凌气象局报送了重要天气报告,示范区领导高度重视并指示,转发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高温防御相应工作。7月11日,杨凌示范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杨气应指办函〔2017〕2号)。
7月7~13日日最高气温
单位:℃
日期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城区 | 35.7 | 30.1 | 39.6 | 41.9 | 40.0 | 38.7 | 38.3 |
乡镇 | 35.5 | 29.7 | 38.6 | 41.1 | 39.0 | 38.1 | 37.7 |
杨凌气象台预测,15~16日我区或将出现阵雨或雷阵雨天气,日最高气温下降2~3℃,但由于冷空气强度较弱,不足以缓解近期的高温天气。17日以后仍将以晴间多云天气为主,气温又将回升,下旬初(21~23日)最高气温或将再次超过40℃,加之空气湿度较大,将出现闷热的“桑拿天”。要做好防暑降温持久战的准备。
对这次大范围的高温天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中国气象局、示范区领导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主汛期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7月11日,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近期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陕气应指办函〔2017〕16号),7月13日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持续性高温天气防御工作的通知》(陕气应指办函〔2017〕17号),示范区领导多次转发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切实落实。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高温天气的防御工作,示范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再次下发通知,要求:
一是要切实做好用电用水调度和供给工作。持续高温可能导致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电力部门需做好电力生产、供应和调度工作,保障生活生产用电,要加强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的防范工作。持续长时间的高温也会导致旱情发生发展,水务、城建部门应做好用水调度,切实保障居民生活用水。水务、农业部门加强抗旱工作,保障抗旱用水,做到防高温、抗干旱两手抓,两不误。
二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建筑、户外施工、环卫、交警等单位要切实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的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对其他级别高温,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换班轮休或调整作息时间等措施,切实保障户外劳动者的权益。民政部门要落实对困难家庭、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特别是做好老人、小孩的防暑降温工作。卫生部门要督促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可能增加的中暑患者。科协、医疗卫生、媒体应加大高温防御的科普宣传,增强广大居民应对高温的防御技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范食品中毒事件。教育部分要组织学校做好留校学生的防暑降温工作;市政、商业、运输等部门要及时组织,有序对居民开放地下室、商场等公共纳凉场所,特别是车站等人口密集区,要做好消暑纳凉工作。消防、林业等部门要加强防火工作,特别要加强人口密集区、林区防火应对工作。
三是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通信、广播、电视等媒体要及时传播高温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引导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高温天气形势极易导致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局地强对流天气发生,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警和人工防雹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利益。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办公室反馈。
邮箱:2274212340@qq.com 传真:029-87033935
杨凌示范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